法律分析:
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》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、行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;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,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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